李适之,一名昌,历官通州刺史、刑部尚书,天宝元年,任左相,因与李林甫争权失败而罢相。
李适之与贺知章、李进、崔宗之、苏晋、李白、张旭,焦遂,共称为“饮中八仙”。
李适之酒量极大,据《唐书·宗室宰相传》记载,说李适之喜欢与宾客宴饮,每次可以喝酒一斗多不醉。
杜甫在《饮中八仙歌》中说他:“左相日兴费万钱,饮如长鲸吸百川,衔杯乐圣称避贤。”
句是说他每天不惜花费万钱,极言豪奢。据《逢原记》说,李适之有酒器九品:蓬莱盏、海川螺、舞仙、瓠子卮、幔卷荷、金蕉叶、玉蟾儿、醉刘伶、东溟样。蓬莱盏上有山,像三岛,注酒以山没为限。舞仙盏有关捩,酒满则仙人出舞等等。仅从他的酒器之珍贵,就说明他确是奢侈豪华。第二句说他酒量极大,喝酒好像“长鲸吸百川”。第三句说他为饮酒而不愿当高官。他自己曾写道:“避贤初罢相,乐圣且衔杯。为问门前客,今朝几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