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台古镇一带在公元前135年就生产出令汉武帝“甘美之”的枸酱酒,这是酱香型白酒茅台酒的前身。
据茅台现存最早的明代《邬氏族谱》扉页所绘家族住址地图的标注,其中就有酿酒作坊。《邬氏族谱》是明朝万历二十七年(1599年),此说明在1599年前就在茅台镇有了正规酿酒作坊。茅台独特回沙工艺基本形成于这个时候。
茅台最早的酿酒作坊据考察名为“大和烧坊”,咸丰年间由于战乱生产一度中断。清同治元年(1862年),茅台酒坊在旧址上开始重建,这以后的发展主要有三家作坊,名叫“烧房”。最先开设的是“成义烧房”,其次是“荣和烧房”、“恒兴烧房”,这三家便是后来的华茅、王茅和赖茅。
1951年地方政府通过购买,没收的方法把成义、荣和、恒兴三家烧房合而为一成立了国营茅台酒厂,从此酒厂不断发展壮大。
1997年1月成立了茅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逐步建立起现代化企业制度。
茅台酒的产能非常有限,因为其独特的地理地貌,优良的水质,特殊的土壤及亚热带气候是茅台酒酿造的天然屏障。20世纪六七十年代全国有关专家曾用茅台的工艺、配料、窖泥及工人技术人员进行异地生产来提高茅台产能。结果所产出的产品均不能达到同样效果。这种特殊的条件造成了茅台酒的稀有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