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期的茅台酒由成义烧房、荣和烧房和恒兴烧房三家酿制。民国初年,茅台酒商标用红纸木刻印制,极其粗糙简陋。居中印黑字:“某烧房回沙茅酒”,左右两边印有“货真价实,童叟无欺”八个字。
1915年,茅台酒荣膺巴拿马万国博览会金奖后,厂家认识到酒标的重要性,于是选用质地较好的道林纸印刷,并将酒标确定下来。
民国十五年(1926年),桐梓系军阀周西成主政贵州,大量订购茅台酒作礼品。成义、荣和两家烧房打破陈规,商标为石印白底蓝字,一套分为三张,贴正背而和瓶口。正面为“某烧房回沙茅台酒”。背面说明茅台酒是取杨柳湾天然泉水,运用传统工艺酿造而成,并且特别强调曾荣获巴拿马万国博览会金奖。恒兴烧房是后起之秀,营销上有所创新,商标采用套色印刷,并在报刊上刊登广告促销。
民国三十年(1941年),赖永初全面掌控了衡昌烧房。赖永初设计、注册了大鹏图案、意在“大鹏展翅”的“大鹏”牌赖茅商标,商标精致美观。商标从上到下依次为拉丁文赖茅两字的拼音“RQYMCQU”,商标正中,地球背景上一展翅大鹏(蓝色),图下是“TRADEMARK”小字,再下为蓝底白字,从右至左书“赖茅”两个大字,最下从右至左是“贵州茅台村恒兴酒厂出品”字样。在瓶体与正标相对应的一面贴有一张背标,比正标小,只占柱体面积的三分之一。
背标内容为:“贵州仁怀县茅台村素为产酒名区,该村映带名山,泉清水冽,用以酿酒,气味香醇,加之陈年土窖,依照回沙古法参以科学改进,馥郁质味和,不但其他国产名酒难以媲美,即舶来佳酿众将相较逊色,兹更不惜巨资添聘名师扩大酿制,精益求精,日臻化境,有宜卫生,舒筋活血,执觞宴饮,馈赠尤宜,诚贵州特产最名贵之妙品也,竭愿诸君认明大鹏茅商标,庶不致误。”背标上方也有一地球背景上的展翅大鹏图案。
成义烧房为印有麦穗、高粱各一束的“双穗牌”;荣和烧房为印有两束鹅黄色麦穗图案,并楷书“荣获巴拿马国际奖”八字的“麦穗牌”。透过这些酒标,明显看出烧房之间已展开激烈竞争,逐步放弃了“酒香不怕巷子深”的老观念。
1951年地方国营茅台酒厂成立以后,最初的注册商标为“贵州茅苔”牌,上端正中为工农携手图案,左右两边有波浪形线条,其下有“贵州茅苔酒”五个红色大字和“地方国营茅台酒厂出品”十个白色小字,1956年3月将“苔”字恢复为“台”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