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葡萄酒根据制备方法的不同可以分为酿造酒、蒸馏酒和勾兑酒,而葡萄酒和啤酒则属于酿造酒。但与啤酒不同,葡萄酒的原料,葡萄酒含有发酵所需的糖和水。把葡萄酒放在干净的容器里,捣碎,发酵后自然形成葡萄酒。所以,葡萄酒本身就能真实的反映生葡萄的品质。
人们把质量标准分为两类,一类是客观标准,它是本质的规定,被详细的指标所限定,是强制性标准
从上个世纪初起,连续成功地确立了酒的正式标准定义、生产规范、质量的政策保护尺度等,在酿造、保藏、处理等实践中编成法典去度量、禁止或限制。另一类是所谓的主观质量,是不能用数字精确测量和表达的,是用消费者的满意度来衡量的,这就是酒的感官特性,如酒的状态,香气,滋味等,用品尝的方法去感知。人们可以把质量标明是主观的还是客观的,但真的把它们区别开是很不容易的,因为这些特性是紧密联系在一起互相交融的,客观质量是可被测定判断的,人们也把客观质量称之为真实的可测定的质量,而把主观质量称之为想象的质量。但一个葡萄酒通过品尝所展现出来的质量是非常真实的,它的档次只有通过品尝才能严格地确定。客观质量也还是品尝者的质量。人的技术介入的重要作用是对规律的再认识,酒的质量不是被原葡萄产地自动给出的,从葡萄收获到变成酒需要几个月的时间,一直到能装瓶出售还需很多的抚育,有一个漫长的产生、生长、成熟过程,在此期间离不开人的感觉品尝去控制它的质量。许多生产厂家在装瓶以前都要进行严格的品尝去控制酒的质量。
为改善葡萄酒的质量,必须采用不同的控制手段,那些简单有效的控制程序不断被改进和发展,生产者必须迅速地把这些技术准确地应用到制造实践中。
随着葡萄酒知识的进步及在制酒过程中一些复杂现象的出现,获得质量的方法也越来越明白并能实现,制定的规则也越来越精确。葡萄酒工艺技术也就这样发展前进了。酿造技术的变化强制性地规定了一些规则的改变,比如一个红葡萄酒的萃取干物质的界限,作为酿造中浸渍单宁组分的重要系数,亚硫酸的总量使用界限,随着现在酒的类型的改变,及抗菌特性和与酒中成分的化合性质,对它的用量越来越限制严格。
总而言之,定义规则,保证较低的质量,鼓励那些边界条件的改善,是葡萄酒给出的方法,在这里人们总是从推理中回到卓绝的技术效果,这是质量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