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茅台酒,中国白酒品牌的代表之一。曾经一度占据国人心中“国酒”的地位。价格也是普通白酒所不能及的,甚至出现过供不应求的现象,导致正宗茅台酒成了普通民众心里听说过,但没见过的酒。
虽然,大家一直说“国酒茅台”,但是却一直没有官方的文件认可。其实早在2002年10月11日,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茅台集团”)就申请注册了“茅台国宴”商标(第3333017号)。
然而,2003年5月,这一申请就被驳回。此后茅台集团并不甘心,开始了复审拉锯。中国商标网信息显示,一直到2016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围绕这个商标做出了2次驳回复审、5次不予注册复审。
但是茅台并没有放弃“国字头”的商标注册。在“国酒”注册失败后,又开始申请“国宴”商标。近日,茅台“国宴”商标注册的申请又被驳回了。
“国宴”含义为国家元首或首脑招待国宾或在重要节日招待各界人士而举行的隆重宴会。茅台集团提交的证据虽然可以证明茅台酒曾多次作为国宴用酒,具有较高知名度,但“茅台国宴”若作为商标注册使用在酒类商品上,容易使相关公众认为原告的相关产品为国宴专用酒,从而对其品质、等级等特点产生误认。
同时,申请“国宴”商标,并享有专用权,对于其他同业经营者亦有失公平,对公共利益易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因此,从避免带有品质指示性的含“国”字商标泛滥以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的角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