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BO专栏作家/赵春祥
说起葡萄酒,法国的“LAFITE”(音“拉菲”)无人不晓。可是“拉菲庄园”与“LAFITE”(拉菲酒庄)是什么关系呢?可能非三言两语能说清楚的。
(左为”LAFITE“,右为”拉菲庄园“)
最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二审判决又一次吸引了人们的眼球,“拉菲庄园”取得了合法地位,这再次让人们关注“拉菲庄园”与“LAFITE”(拉菲酒庄)的动向。南京金色希望酒业有限公司和拉菲罗斯柴尔德酒庄之间的有关第4578349号“拉菲庄园”中文商标的争议是否会继续升级?我们拭目以待。
近年来,葡萄酒界的商标大战接连不断,可谓是你方唱罢我登台。号称“中国葡萄酒行业知识产权第一案”的“解百纳”商标权之争于2011年1月尘埃落定,长达9年的讼争结果是张裕集团成了这一商标的唯一合法所有人,同时,张裕集团许可长城、王朝、威龙三家企业使用“解百纳”商标,其它葡萄酒企业(包括进口葡萄酒)使用“解百纳”商标均属侵权。“解百纳”商标权之争主要属于国产葡萄酒阵营,进口葡萄酒的相关企业也不甘寂寞,“卡斯特”商标的行政、民事系列纷争历时10年于2016年1月才画上了句号。葡葡酒界的商标之争为何此起彼伏呢?
每个商家都希望有一个响亮的品牌并独家拥有,因此,通过商标的形式加以固化品牌是独家拥有的有效法律途径。无论是“解百纳”还是“拉菲庄园”,既是葡萄酒品牌,也是注册商标。“解百纳”之争的核心问题是谁先使用及是否通名名称。
“拉菲庄园”的争议焦点也是谁先使用及外文商标和中文音译如何保护或是否保护的问题。可见,如果要想让品牌通过注册商标的形式加以固化并独家拥有,必须及早地申请注册。中国的商标管理制度实行申请在先原则,商标必须经合法注册才能在得到全面的法律保护,未注册商标的保护范围有一定的局限性。
在进口葡萄酒中存在“外文商标”和“中文音译”之争,那么 “外文商标”和“中文音译”涉及到哪些关键法律问题呢?笔者认为,如果外文商标或葡萄酒名称在中国成为注册商标,则外文商标本身理应得到法律保护,如“LAFITE”、“CASTEL”、“BELEDEN”,如果要对某外文商标的中文译文进行保护,该中文译文也应进行商标注册。
外文商标的“音译”或译文一般不能自然地得到保护,因为外文商标的中文音译并不固定,因人和地区发音而异,音译或翻译的结果不是唯一的,而是“音译族”,如“LAFITE”对应的中文音译可能是“拉菲”、“拉斐”、“拉斐堡”等,如果将“音译族”这一类未注册商标作为外文商标的中文名称加以保护,显然违背了注册商标的保护原则。对于中文音译或中文译文的保护实际上是一种误解,现行法律并不直接保护没有注册的中文音译或中文译文,而是保护被翻译的“外文商标”。判断通过“音译”而获得的中文标识与某个外文商标是否近似,这是中文标是否得到保护的判断标准之一。
外文商标与某个“音译”的中文商标是否造成会混同,是否容易使相关公众认为这些商品具有相同的来源或者其来源之间具有密切的联系,从而对商品的来源产生误认,应考虑多方面的因素,需要考虑中国相关公众的认知情况和外文商标与中文标识之间是否形成对应关系等因素,而不仅是听起来“发音”相同。
东施效颦毕竟不会造成将“东施”误认为“西施”,这样说丝毫没有贬低中文商标的动机。对于进口葡萄酒,商标、生产商、生产国或产区等因素构成了识别一款葡萄酒的重要因素,“外文商标”与“音译”的中文商标本身就是不同的商标,同时根据生产国、生产商等因素,可以将争议商标和引证商标所指向的商品明显地区分开来。
对于那此还没在中国销售或推广的葡萄酒商,尽快注册商标是一种比较明智的做法。如果在中国没有注册商标,也可能得到一定的保护,但需要未注册商标进行实际使用,并且具有一定影响,才能获得法律的保护。
葡萄酒遇上法律,总可以演绎出一段故事,每次故事的结尾,法律都会给故事里外的人一定的启示。“拉菲庄园”商标(简称争议商标)的申请日为2005年4月1日,属于南京金色希望酒业有限公司 ,“LAFITE”商标(简称引证商标)的申请日为1996年10月10日,属于拉菲罗斯柴尔德酒庄,两者都核定使用在第33类上,两者本是不同的注册商标,知道“拉菲庄园”不一定真的懂“LAFITE”,但是懂“LAFITE”的,一般知道什么是“拉菲庄园”,其中含义,你懂的,两者之间故事似乎还没有结束。至于哪一个好喝,那就由读者自行评判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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