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市和行将上市的酒类企业中,谁将率先获得新政青睐?
文 | 云酒团队(ID:YJTT2016)
3月1日,新《证券法》正式生效,这也是其实施20多年来最重要的一次修订。注册制入法、提高证券违法违规成本、完善投资者保护制度、建立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等均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此前传闻已久的债券发行注册制也正式进入倒计时,也为更多企业上市及融资拓宽道路。
在上市和行将上市的酒类企业中,谁将率先获得新政青睐?机遇之外,企业又应当看到哪些红线与挑战?
核准制转注册制,债券发行门槛更低
据了解,在3月1日新《证券法》正式出台后,国务院办公厅随即下发《关于贯彻实施修订后的证券法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落实好公司债券公开发行注册制要求”。
同日,国家发改委下发《关于企业债券发行实施注册制有关事项的通知》,推行企业债券发行注册制改革,而新一轮的企业债券受理工作也于3月2日正式启动。
债券发行转为注册制,可以说是我国证券发行制度改革史中的重要转折,而此前长达10年的债券发行核准制,也由此成为历史。与核准制相对严苛的准入条件相比,注册制的执行条款显然更为灵活,资本运作的可操作性相较之前也更强。
新《证券法》中明确规定,企业债券发行人“应当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最近3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企业债券一年的利息”,“应当具有合理的资产负债结构和正常的现金流量”,同时“鼓励发行企业债券的募集资金投向符合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和产业政策的项目建设”。
新《证券法》中对于发行债券企业的要求由曾经的“具有持续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改为“具有持续经营能力”,审核环节相较之前也明显简化。文中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指定相关机构负责企业债券的受理、审核”,同时,按照注册制改革的需要,取消企业债券申报中的省级转报环节,此前除企业债券“直通车”机制范围内的地方企业,其余企业均需提供省级发展改革部门的转报文件。
值得关注的是,尽管在债券发行门槛上有所降低,但在违规违法的反制措施上,新《证券法》进一步强化了监管力度,行政处罚由此前的最高60万元提升至2000万元,并完善了民事责任制度与民事诉讼制度,违法者将承担民事责任。
此外,注册制也为风投及创业投资等资本提供了更便捷的退出机制,有利于吸引更多的资本进入股权投资市场,反哺中小微创业企业。
3月6日,证监会修订并发布的《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中,降低了创投基金享受反向挂钩政策的门槛,取消了对从事5年以上长期投资基金锁定期满后的减持限制。业内观点认为,与注册制一道,这一即将于3月31日生效的修订,将更好地发挥创投对于中小企业和科创企业的创新支持。
政策更弹性,哪些酒企将受益?
“企业债券发行实施注册制,将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中国经济导报》3月11日发文指出,债券市场改革红利的释放一定程度上会使债券市场发行扩容,企业融资层面的便利化程度将会明显提升,这对当前处于新冠肺炎疫情冲击中的企业,尤其是综合实力较弱的民营、中小企业是重要利好,有利于缓解信用风险和企业流动性压力。
反观酒类上市板块,19家白酒上市企业之外,2019年前后,已有多家企业启动IPO进程或将上市提上议程。
2019年营收130亿的郎酒,将上市时间定在2020年;
于2019年6月进入上市辅导的国台酒业也在近期会议上透露,将在今年4月底前提交上市申请;
贵酒股份收购上市公司“ST岩石”股份,也或将成为第20家白酒上市公司;
金沙酒业在近期召开的2020年全国经销商大会上,重申了2024年主板上市的计划。
行业观点认为,准入限度的放宽和审核流程的简化,很大程度上加速了酒企、酒商登陆主板的进程。对经营要求的降低,不但凭添了企业申请上市的成功率,也带动了酒业整体上市的积极性,融资形式的多样性,也让更多省酒企业和二线名酒企业看到资本做强的可能。
“总体而言,对于新经济公司而言,整体环境更宽松开放了,融资手段也更多元,更有利于新模式的优质企业在A股上市。”一位不愿具名的经济人士表示。而在华致酒行作为酒类流通领域第一家企业率先上市后,在酒类新零售板块颇有成效的酒仙网和1919,也被视为上市热门。
公开信息显示,酒仙网已在2017年6月30日终止新三板挂牌,至2017年起,其盈利水平实现多年翻涨,2017年实现净利润2200万元,2018年实现净利润8000万元。在此基础上,酒仙网董事长郝鸿峰也将2019年的盈利目标定为2.5亿元。从盈利水准上看,无论新老规定,酒仙网都已达到IPO对硬性要求。而此番新政的上马,对于酒仙网或者1919而言,都将是极大的机遇。
而知名财经博主《价值投资日志》也发表观点称,新《证券法》最大的影响,就是资金向行业龙头靠拢,优质股会得到溢价,垃圾股将变得无人问津。由此反观酒业现有19家白酒上市企业,马太效应和行情分化的局面将愈演愈烈,茅台、五粮液等股价表现将继续稳增,对于泸州老窖、汾酒、古井贡酒等潜力股,也将是得到涨价机会,优胜劣汰之后,A股酒企生态的持续净化,也为更多实力企业顺利实现IPO创造了可能。
制度的紧与松:为什么说注册制是把双刃剑?
对于融资而言,上市固然是极好的选择,但上市后也会不可避免的带来权利的分散与制约,监管力度的严格,同样也使很多企业在上市后的行动力和决策力遭受影响。
发生于2015年的康达尔与京基集团间的股权纠纷,就是最真实的案例。
京基集团是深圳本地房地产商,其通过安排员工隐瞒增持康达尔等手段,最终会成为康达尔第二大股东,并对公司控制权虎视眈眈。2015年11月,康达尔以董事会决议方式,宣布对京基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多项股东权益进行限制。
由于事件一直未有进展,双方最终对簿公堂,而受理该案的深圳市中院,却在当年12月8日以“股东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除非股东自愿放弃,否则非经严格法律程序不得剥夺或限制。”为由,宣判康达尔诉讼无效。
由于该事件在较长时间内未能得到解决,康达尔方面最终在2016年12月1日宣布停牌,并以拟筹划涉及购买资产等重大事项为由,转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除此之外,像西藏旅游等上市企业也在近几年来遭遇类似股权纷争所带来的困扰。
有业内人士指出,“好进好出”换种角度说是对现有垃圾股、弄虚作假的上市公司,还有炒题材的假科技股的清除,对于这部分上市企业是大利空,也是对中小创业板企业的大洗牌。而保护机制的相对削弱,破发和退市的机率大大增加,对企业的经营收益情况和品牌形象都是极大的损失。
“以前A股是大锅饭,注册制相当于改革开放。”正如《价值投资日志》的观点所述,机遇面前人人平等,但企业享受政策的前提还是在于对自身上市需求的正确评估,以融资和扩张为目的盲目上市,必将遭受被资本颠覆和抛弃的风险,而与之相比,企业做强主业,壮大自身实力,以业绩作为申请上市的基础似乎更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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