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8年12月,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全面结束了“文化大革命”时期的动乱局面,各行各业从百废待兴逐渐走上了百废俱兴。贵州茅台酒厂从1978年到1982年开展了“工业学大庆”的企业整顿,走上了转折发展的道路。
1978年,贵州茅台酒厂革委会主任、副主任改称为厂长、副厂长。
1979年,贵州茅台酒厂根据中央关于国民经济实行“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八字方针,开始了以提高产品质量为重点,以经济效益为中心的企业经营管理改革。
首先在全厂统一了核算为厂、车间、班组“三级核算”的经济责任制,生产车间实行了“五定、四包、一奖”,“五定”即定产量、质量、周期、人员、费用;“四包”即包工资、夜餐支出、岗位津贴、高温补贴;“一奖”即包装车间推行节约成本的“计分行奖”,完不成包装任务的话则要进行相应的惩罚。
1973年起,茅台酒厂从江苏宜兴陆续购进的酒坛渗漏严重,库存损耗率由3%上升到了6%,经鉴定后决定逐步报废更换宜兴坛12676个。1979年,茅台酒厂相关领导亲自到四川省泸州市考察后,开始逐步启用了泸州隆昌生产的大容量酒坛。
1977年8月下旬,鉴于贵州茅台酒厂的企业效益长期徘徊在低水平线上,已经连续16年亏损,亏损额达444万元,职工福利也严重欠账,自身管理方法不仅陈旧落后,而且企业凝聚力严重匮乏,针对这一现状,时任贵州省省长苏纲带队,省轻工业厅厅长姚英等人对茅台酒厂的领导班子进行了考察和调研,最终确定,调任仁怀县县委书记周高廉任贵州茅台酒厂党委书记兼革委会主任,邹开良、王庆福任党委副书记。
1977年9月,茅台酒厂全年的生产任务只完成了一半,新领导班子于是发动了职工群众,依靠全厂职工,克服困难,大战100天,使当年年产量达到了763吨,超额完成了750吨的生产计划,结束了茅台酒厂连续16年完不成任务的黑暗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