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酒是律令、是制度、是控制个人私欲以达到整体稳定的手段;酗酒是天性、是放纵、是彻底开放人作为动物的贪婪以追求那永不可能追及的欲望沟壑。这两中截然相反的追求(亦或者可以称之为风气)在世界上从古至今绝大多数帝国的建立、兴盛与衰亡史上都曾先后扮演过重要角色。
凡事建立之初,必然是以讲求规则、制度为主要潮流。因为刚经历了混乱且花费了极大代价才换来稳定的秩序,所以要继续以律法、规矩的形式维护这种稳定秩序,禁酒令便是其中一种普遍方式。更进一步,当经历了初创时的忍耐和前进路上的波折,王朝政权进入相对稳定、繁荣的阶段,各种自由风气便会逐渐滋生,随之而来的便是由上至下蔓延至社会各阶层、各层面的追求享乐之风。
这种发展模型不仅适用于我国古代社会中的绝大多数王朝帝国,同样适用于西方的古典大帝国:罗马。早期罗马是个非常严肃庄重的国度。在罗马共和国时期,罗马人全都是军事化装束,剃光胡子、留着短发。他们也有一个自己的酒神,名叫利贝尔(意思是“自由之人”),但是这位酒神在罗马人的神话体系中的地位远不如古希腊神话中的酒神狄俄尼索斯。罗马酒神利贝尔是谷物女神刻瑞斯的孩子,他象征的现实事物更多的是言论自由一类。
罗马人对于喝酒的态度可以用一句谚语加以总结“世上有三件坏事:黑夜、女人和酒。”罗马人不喜欢醉酒,并且严厉反对醉酒。醉酒会让人联想到那些蓄长发、胡子拉碴、奢靡享乐的希腊人,而罗马人则一直坚持与他们划清界限。同时,罗马人严格禁止女性饮酒,有一则典型案例:罗马人恩内迪乌斯·梅特卢斯手持棍棒打死了自己醉酒的妻子,对此,没有任何人控告他犯罪,甚至都没有人责备他。罗马人理所应当地认为:违反了饮酒规定的人理应受到惩罚,任何无节制喝酒的女人都是在开启罪恶之门,关闭美德之门。当罗马帝国进入全面繁荣期后,这种观念和风气发生了大转折。金钱带来了腐败堕落,大量金钱意味着大量娱乐活动。罗马人开始更多地享用葡萄酒,之后他们甚至让女人也参与其中,与早期的景象全然相反。
从禁酒到酗酒,是社会风气的改变,也是人心的浮动游走,初心难守,欲望难收,从来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