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1年的秋天,对茅台小镇来说是一个闪光的时间坐标。这一年,第一届中共仁怀县委、县政府完成了茅台镇三家私营酿酒作坊中“成义烧房”的赎买与接管,在其基础上正式组建了“贵州省专卖事业公司仁怀县茅台酒厂”(1952年,先后完成了“荣和烧房”、“恒兴烧房”的赎买与接管),并申请注册工农携手图形作为商标,俗称“工农牌”。
但接国家工商行政总局批示,所申报的“工农”商标已被注册使用,唯图样可用。如今,我们也仅能在当年民间最“时髦”的茅台酒海报上找到这个时代的印记。
1954年,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意见指导,“贵州茅苔酒”商标图样由金色麦穗齿轮和红色五星组成,得名“金轮牌”,并于同年申请修改“苔”为“台”,这便是如今家喻户晓的“五星牌”茅台酒的前身。至此,中国贵州茅台镇的土罐罐茅台酒正式穿上了统一的“新装”,以全新的精神面貌,在国内和国际市场蓄势待发。
从2005年起“飞天”牌、“五星”牌茅台酒背面标识的说明相同一致。其内容为:“茅台酒是世界三大著名蒸馏酒之一,誉称国酒,在国内外享有盛名。
产于中国贵州茅台镇,以本地优质糯高粱、小麦、水为原料,利用得天独厚的自然环境,采用科学独特的传统工艺精心酿制而成,未添加任何香气、香味物质,从生产、贮存至出厂历经五年以上,具有酱香突出,幽雅细腻,酒体醇厚,回味悠长,空杯留香持久的特点。茅台酒历史悠久,是中华文化的典型代表。
1915年获巴拿马万国博览会金奖后,多次获得国际金奖,蝉联历届中国名酒称号。茅台酒已通过‘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并列为国家原产地域产品。”新的商标强调了茅台酒的典型特点及相关认证。相比50年代的商标说明,新的商标说明不简要,不简短,以致中英文没有位置,这是个缺失,有待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