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起酒杯是因为有非喝不可的理由,或是因为自己内心思绪翻涌,需要烈酒来镇定心神;或是因为身处某种酒局之中,身不由己不能不喝。同样的,放下酒杯在很多时候也是因为这两种情况。酒杯倾倒之时,必然是饮者泪痕沾衣,心中思绪已经解开或得到抒泄,可以放下酒杯了;或者酒局上的场面发展到了一种决不能再喝的境地。
缓缓放下手中的酒杯,是因为饮酒之人的泪水已经沾湿了青衫。“座中泣下谁最多,江州司马青衫湿”,为何泪沾衣?因为遇到了“同是天涯沦落人”的羁旅异乡客,虽然是未曾相识的陌生人,但是一曲听罢,心中郁积许久的愁绪得到了舒缓。所谓“荆南渭北难相见,莫惜衫襟著酒痕。”(唐代岑参《奉送贾侍御史江外》)饮酒直至泪痕沾衣,这对于漂泊他乡的游子醉客而言,既是怀乡,又是叹己。
酒杯脱手,血溅三尺,这是酒局上最无法控制的场面,也是不得不停下酒杯的关键时刻。不要怀疑,一杯酒确实是具备这种功效的,尤其是在古代的酒局上。我们还是举三国时期的例子,孙权在称吴王后举行酒宴,他亲自向酒局上的群臣劝酒。来到虞翻的席前时,虞翻假装喝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等到孙权离开后又立刻坐起来。孙权回头看到后异常升起,立刻“手剑欲击之”,抽出身上佩戴的剑就要去杀掉虞翻,幸亏幸亏大司农刘基(也是孙权的儿女亲家)跑过去抱住孙权,晓之以情动之以理才保住了虞翻的性命。
有人从旁阻拦,这是比较幸运的,没有血溅当场,而另外一人就没这么幸运了。还是东吴,督将陈勤与众将领一同饮酒,饮酒至酣时就仗着自己的身份“陵轹一坐,举罚不以其道”,就是当众侮辱比自己地位低的人,灌酒罚酒全不按规矩来。这就直接引起了当时年仅十五岁的凌统(后来的东吴名将),于是当场“面折不为用”,明言自己不接受陈勤那一套,后来更是忍无可忍直接拔刀杀死了陈勤。血溅当场,在座之人无不悚然,一场酒局喝到最后,酒杯沾血才算结束。再后来还是孙权亲自说情,给了凌统“以功赎罪”的机会,结束了这一场血腥事件的余波。
一杯酒,从举起,再到落下,这是它必然经历的一段旅程,至于饮酒之人是如何举杯,如何落盏,这中间又发生了些什么故事,与杯中之酒,并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