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移车到底算不算酒驾?
当然算。
有人酒后移车20米,
用自己的行为验证了这一问题。
一天晚上,某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开展酒驾醉驾违法行为整治行动,20时30分,一辆黑色小轿车在接近民警设立的检查点时,突然停下,形迹可疑,民警上前将其拦下检查。
经过快速酒检棒的检验,彭某义疑似存在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民警将其带到安全区进行核查。
经询问,彭某义当晚与朋友在外吃饭,喝了些啤酒,就在饭局准备散场时,彭某接到其儿子的电话称有交警在家门口附近查酒驾,不要酒后驾车回来,自己会去开车的。彭某义不听儿子的劝阻,被交警当场查获。
经过酒精检测仪的检测,彭某每百毫升血液内酒精含量57毫克(57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对彭某处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
酒驾被查,理由花样百出
一日23时58分许,公安局交管大队开展查酒驾行动时,发现一辆城市越野车,见到警车后故意闪躲,行驶轨迹可疑,民警立即拦停检查,车内司机正神情恍惚地握住方向盘,车窗降下来的那一刻,一股很浓郁的酒气从车内飘了出来,疑似有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嫌疑,民警随即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值为135mg/100ml,该女子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检查过程中,驾驶人红某百般狡辩,称自己只喝了一瓶啤酒,但面对民警的酒精检测仪,红某耍起了花样,表示拒绝测试,随后又躺在地上装晕,民警随即准备拨打120对红某采集血液,红某见状又辩称自己父亲在家突发疾病,急需她现在陪护,从而拖延民警的取证时间。
但这些哭笑不得的“借口”统统被民警一一识破,并将红某传唤至交管大队进行取证,在铁一般的证据面前,驾驶人红某无言以对,并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后经鉴定,红某体内的血液中乙醇含量133.026mg/100ml,属于醉酒状态。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开车不喝酒,喝后不开车”的观念已经深入人心,但是仍有一部分人心存侥幸或者认识上有“盲区”,游走在罪与非罪的“边缘”,玩着危险“游戏”。
最后,让我们再回顾一遍关于酒驾处罚的法律规定:★饮酒驾驶=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1000元至2000元罚款+驾驶证一次记满12分。
★再次饮酒驾驶=10日以下拘留+1000元至2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
★饮酒和醉酒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追究刑事责任+吊销驾驶证+终身禁驾。
★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15日拘留+5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醉酒驾驶=约束至酒醒+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我国对醉酒驾车违法行为,不管情节是否恶劣,是否造成后果,都按照“危险驾驶罪”定罪,处拘役1个月至6个月,并处罚金。
责编 / 蒿凤美编 / 艾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