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自古有藏酒的习惯,更愿意留有一些具有特殊纪念意义的酒,这样就催生了女儿红,状元红这样的酒。当然,酒类产品市场化的今天,消费者对于品牌的追求除了消费价值对等外,更希望有一些“独特”的产品来扩充。这类酒或是收藏或是饮用,都有着其无法复制的特色。而这之中,所谓的“内供酒”,“特供酒”,则成了消费者的“座上宾”。
日前,仁怀市市场监管部门开展日常巡查时,在该市一家酒企的包装车间内,发现一批白酒包装涉嫌违法。据介绍,这些包装上,印着“某机关招待所迎宾酒”。今年4月,仁怀市依照国家相关法规曾发布公告,要求企业不得违法使用党旗、国旗、国徽、国歌等标识及内容,不得借国家重大活动、重大纪念日等和国家机关名义进行违规宣传,也不得利用新冠疫情等进行炒作。同时,要求境内所有企业对照,自行整改。
执法人员在该酒企现场查获违法包装的成品酒1166件,半成品酒63瓶,以及部分涉嫌违法的包装物。依照相关法规,仁怀市市场监管局近日作出处罚决定,决定对该酒企处罚604.8万元。
这是仁怀市今年在整治白酒市场中,已办结的第一大案,在当地乃至整个白酒行业影响颇大。政府部门相关人员表示,重罚是为了警醒,更是为了表达维护产区形象、提升仁怀酱香白酒品质的决心。
特供酒大部分原指机关单位或集团定制的酒类产品,而作为有着红色血统的茅台,自然也有涉及。在八项规定之后,茅台不再允许生产特供酒的。
无独有偶,现在市面上大部分的特供酒都是一些不法商家为了博取眼球,达到营销的目的,吸引消费者购买,而自己生产包装冠以“军中特供酒”、“茅台军内特供酒”等字眼,正所谓物以稀为贵。一旦打上了“专用”字眼,势必价值不菲,就能容易笼络到消费者的心了。也正是瞅准消费者这种“收藏”心态,打着擦边球的企业才屡禁不止。
中国酒业杂志王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