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蚁焙酒,红袖添酒,远远观之,好似一幅和谐美好的画卷。试想一面容姣好、身姿绰约的美丽女子身处酒局之中,尤其是古代文士才子曲水流觞弹琴赋诗的风雅酒会,如此场景多多少少都凭空生出些许浪漫氛围。但若是换个角度的话,我们就会发现,这个看似美好的画面之下隐藏着的传统酒文化与传统女性之间的残酷现实。
酒作为一种特殊的饮品,既是从古至今中国人日常生活中的常见物品,又是传统酒文化与女性充满着复杂性和矛盾性的象征之物。在传统中国社会中,女性与酒,都具有美好、淳朴、率真的一面;同样,在道德哲学的领域,又都充满着挑逗、极端、堕落等危险的信号,故而在主张女性教化的文本《列女传》、“女四书”等中都有对女性与酒的训诫。
酒与女色都有着令人迷狂的特殊性质,这对于道德实践而言,都是危险的信号。酒的致幻属性自不消多说。在传统社会中,女性在很多情况下都单纯地表现为某种社会角色规训的对象,从女孩到妇女,从妻子到母亲,女性始终是在某一具体角色中承受着严格的道德规训,因而也就有可能更容易破坏严密的道德训诫。
酒恰是这样一种引诱女性破坏其道德规范的存在物。因此,不仅女性进入酒的场域需要获得男权的批准,甚至女性与酒的关系,也是由男权所构建起来的。《周礼·天官·酒人》记载:“酒人掌为五齐、三酒,祭祀则共奉之,以役世妇。共宾客之礼酒、饮酒而奉之。”这里的“世妇”指的就是宫廷女官。《周礼·天官·冢宰》中又提到:“世妇掌祭祀、宾客、丧纪之事。”在祭酒活动中,世妇需听从掌酒的安排,完成整个祭酒活动。尽管,在祭酒的活动中女性得以出场,但是作为祭礼官员,女性只参与“奉之”的工作。就“酒”而言,女性并不是被排斥在“酒”的场域之外,但是女性要真正地进入“酒”的场域,却要受到很多规范的约束。女性仅是奉酒,而不得饮酒。
而在众多的历史文本中,女性与酒的同时出现,就仿佛预示着某种可见的道德或政治危机即将出现。例如历代君王的第一反面典型:商纣王,他的荒淫记录就包含了“酒”与“色”在后人的记述之中,纣王的才智早已泯灭于他的纵情酒色之中,纣王好酒,而妲己未曾劝诫,也以此为乐,遂最终造成了百姓与群臣的厌恶与反叛。古代的道德家们认为,在女性饮酒的问题上,稍有不慎,就会走向道德的败坏,故而需要十分谨慎小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