啤酒主义源于啤酒主义者——一个非常暧昧又充满想象意味的称谓。一般情况下,它跟某种对于啤酒的狂热态度有关。但更多的时候,它指向一种生活方式,甚至是一种价值观念:泡酒吧、混迹于社交圈、独处或者在狂欢集会上喧泄……啤酒将温和与暴力、宽容与放纵、明朗与颓废、休闲与紧张奇妙地混合在一起。而一个啤酒主义者的较大乐趣,就是在这种被人称之为“马尿”的饮品中体验到了一种游走于这两者之间的自由之乐与洒脱之趣,这与足球赛似乎是天作之合。
作家狗子在小说《一个啤酒主义者的自白》中说:“我之所以酷爱啤酒并且只喝啤酒的技术原因,就是啤酒可以狂饮。啤酒里面有二氧化碳,进了肚子以后能把气给倒出来。喜欢啤酒,特别是冰啤酒到了肚子里之后和满腔怒火碰撞在一起发出的声音。那种时刻,人感受到了在常规状态下永远无法实现的爽快。” 说到生气,就不能不提啤酒的“啤”字。150年前,没有啤酒,而且也没有“啤”字。这个“啤”字其实是根据德语的Bier、法语的Bierd和英语的beer生造出来的。不管它叫什么,啤酒都能把一个男人从没脾气喝到有脾气。
看需要一个出口,怒火与畅快都需要发泄,作为一种必须付出代价的技术手段,较低成本、较低风险同时又较为便捷的,诸酒之中非啤酒莫属。低度的酒精和高度的水分,使啤酒成为一种可供不同酒量的球迷狂饮的“酒”。
而另一个同样重要的标准就是“苦”以及“吃苦”。啤酒之苦,与看球之苦如出一辙。当然,很多球迷还乐于透过狂饮啤酒对“吃苦”和“受苦”做公开表演,若有一定数量的女球迷在场,男球迷更乐于一边打着酒嗝一边引用叔本华的名言:“除以受苦为生活的直接目的之外,人生就没有什么目的可言。”这种并不做作的表演将啤酒、足球和人生灌到了一只杯中。
在希腊神话中,酒神狄奥尼索司还是艺术和狂欢之神。看来,酒、艺术、狂欢从来都是紧密地结合在一起的。正如尼采在《悲剧的诞生》中所描述的,在酒神的盛宴上,人们毫无顾忌地放纵自己,如果有谁进行理智的劝阻,必然会遭致陷入迷醉中人们的围攻。
当然,这毕竟是神话。时代和社会决定我们的言行必须遵守一定的规则,接受必要的束缚。现实世界的宁静与平和,使我们很少有激动、兴奋的借口和机会,因此,对我们来说,才显得这样珍贵,毕竟是它给了我们一个放纵自己、陶醉自己的理由。
足球是较能体现人类的力量和艺术精神的运动,球场上的人们是狂欢的。根据酒神的规则,当然少不了酒的助兴和催情。与啤酒比起来,白酒太烈,沉迷中容易错过精彩的比赛;红酒太雍容,浅酌低唱只适合烛光鬓影。因此,在里,狂欢的我们只要喷薄着热情的啤酒,放纵我们的激情,与“世界”干“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