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他们初相识,是在一个南方小城的阴雨天。那时,我正被潮湿的天气折磨的痛不欲生,湿疹让我恨透了南方,恨不能马不停蹄的回北方去。直到美美的木棉花染红了我阴郁的情绪。我仰着头,看木棉花红硕的挂了一树树。这样比阳光还要明丽的火树,让我觉得这个海滨小城还是有值得我留下的理由的。
我脱掉五公分的黑色高跟鞋,提在手里,坐在树下合计怎么回学校。一双穿白色球鞋的大脚映入眼帘。白裤子,白衬衣。好吧,头发还是黑色的。“温小箩。“一个清亮的嗓音划破了我的诧异。骆扬着眉,挑衅的喊出了我的名字。我看见他的手里拿着我的漫画书,封皮上写着我的名字,三个大大的字,温小箩。 我看见雨滴打在漫画书本上,腊笔小新的两条毛毛虫一样的眉毛上爬着雨珠,站起身来,接过书,说声谢谢,提着鞋子,赤脚走进了雨帘里。
很多日子后,在那所学校里,我总算安定下来。只是见不得阳光,便在傍晚时走出教室,看日落的操场。耳麦传出周杰伦的东风破,随夕阳一点一点的溅落在跑道上。那时,便认识了阿狸。阿狸和骆一样,都是低我一届的体育生。其实我对体育生没什么好感,阿狸除外。她是一位直接的姑娘,这在南方人中,是少见的。就算我用骆和阿狸的故事拼命隐藏,也逃不掉北凡送我的青春里最豪情的诀别诗。
一、你要的完美世界 。
林北凡高大的像北方男孩。我不足一米六的样子倒不像北方人。他冷漠的眼神,像大兴安岭的积雪,厚重而认真。他是我见过最干净的人。头发,眼睛,手臂,甚至露在球鞋外的白棉袜,都是精致的。
那个傍晚,落日很好,骆和他并肩走过来,他们路过我,奔着坐在看台上的阿狸而去。他们,都是体育生。我看见夕阳下北凡的侧脸,忧伤的像碎了一地的光。倘若那个傍晚我没有目睹那场篮球赛,我一定会安安静静的走完一个人的时光,不去招惹任何故事。可我看见北凡在跳跃着投了两个球后,蹲在地上大口大口的喘气,脸色苍白,汗水顺着额头滑下来,滴在地上。骆伸手拉他一把,他站起来,转身就走,直到很多年后,我还记得他瘦削而孤绝的背影,在那个浓烈的夏季,淡得没有颜色。我对“喜欢”是没有什么概念的,只是明白了好奇确实会害死猫,至少让我这只顽皮的猫小妖疼痛的生长了一次。
一个人久了,太寂静。我在晚上失眠的时候想起了北凡积雪般的眼神和大口呼吸空气的样子,觉得真有意思,就从校友里查找了林北凡,加他,什么解释也没有,只有一个名字。
他打过来一个问号,我回了他一个句号。
他问,谁。
我说,猫小妖。
沉默一会后他说,我不喜欢猫猫狗狗的。我没回,关灯睡了。
北凡是体育班的英语科代表,这是我抱着厚厚的英语作业从高三英语办公室出来后,在走廊尽头与他相撞时知道的。对于散落满地的作业,他表情漠然,我蹲下来,一本一本的摞好。晚自习时,英语老师把我叫出去,说,小箩,高二体育班的同学需要补习英语,等七八九号一过,你别忙着走,和苏慕慕一起帮忙为他们出点力吧。我想都没想,小鸡啄米似的点头就说,好啊好啊好啊。
我快乐的度过了六月剩余的黑色日子,苏慕慕说,我们都是不用担忧大学着落的女孩。我笑笑,不再理她。苏慕慕哪里都好,我没转来之前,她可以算是班里学习成绩最好的。老师把体育班的下午时间全给了英语,让我和苏慕慕去操场旁的平房里辅导这二十个孩子,她会用一口卷舌的粤语和骆说玩笑话,全班都对着我笑,只有我不懂得他们的含义。
林北凡趴在教室最后一排的桌子上睡觉,突然站起身来走到教室前门,说,温小箩讲的普通话多好听,你们懂什么。
他关门离去后,苏慕慕的脸,像被奥特曼打青了的小怪兽。
我是真心的不喜欢这些南方孩子,他们不理解我怎么那么的安静。我甚至觉得,苏慕慕没有经受一场北方的大雪,所以她才那么骄傲那么能说。
北凡并不冷漠,也不懒惰,他在以后的日子里甚至开始学习,问我这道题选A不选C的原因。他不会再去那个每天晚上都会去的网吧,不再玩那款叫做完美世界的游戏。直到四年后的现在,我才明白为什么,他把游戏号卖给了一个广州男孩,他在签名里说,我想,只有努力学习,才能站在你的高度,拥抱完美世界。
二、诀别诗,两三行。
夏天还没过完,阿狸说,小箩姐,我们去一滩玩吧。我说,好啊。到海边的时候,看见骆他们正在游泳,林北凡一个人躺在沙滩上,蓝色的拖鞋上满是沙子。
骆跑过来,递给阿狸一个透明的玻璃瓶,里面装满了各式的贝壳。年少的心事,孤单而明媚。阿狸也懂,只是,和我一样,我们都懂的太不透彻。阿狸对骆,也算是喜欢,是因为还没有遇见程诚。骆和阿狸去海水里玩了,我站在林北凡旁边,看见他的黑发被风吹起。我喊他,林北凡。
他笑了。第一次这样对着我笑。笑得那么好看。
他问,小箩姐,你报哪里的大学?
我说,山东。
他慢慢地说,那,我明年也去北方读,去看雪,就去看你。
我说,好。
林北凡的眼睛里,装的满满的,全是期待。他苍白的脸,在阳光下透明单薄。他顿时觉得他像极了日本动漫里的男一号吸血鬼。
秋天的时候,我来到了烟台,是像茂名一样的另一座海滨小城,安静且干净。黑色双肩背包里装着阿狸送我的雪白围巾。我答应下第一场雪便发照片给她和骆,还有林北凡。
简单的告别,三个孩子把我送到广州转车。林北凡转身的那一刻,我突然觉得,眼睛生涩,像被红硕的木棉花晃疼了一样。刺疼的眼泪决堤。
后来,我会经常收到他们的短信。林北凡会说,小箩姐,下课咯。小箩姐,晚安咯。小箩姐,打球咯。小箩姐,打台风咯,拾椰子咯。
下第一场雪时,我带着阿狸送的围巾,站在学校前面的海岸,幸福的想念。
三、你的城池,我的荒年。
大一下学期,那个寒冷的二月,阿狸发信息来,说他们一起去广州考试了,还说广州并不冷。
阿狸特别告诉我,和他们一起去的,还有那个叫做程诚的男孩子。
年后的三月,校园里白色的广玉兰正开的盛大美好。有次我胃疼的厉害,和阿狸开着视频,跑去买药,吃完后好了很多。
阿狸担忧的说,你确定不疼了么?
我说,好多了啊。
她说,小箩姐,我有事跟你说。
我有一种不好的预感。
我说,你讲就好。
她许久打过来一行,说,林北凡的女人,高高的,白白的,美美的。
我停顿了一会,说,挺好。
她问,你难过么?
我说,还好。我接着说,我还有事忙,有空再说话,慌忙下线。
吃完药的胃,突然绞痛。自此以后,林北凡再也没有短信发来,不会在早餐时告诉我他在吃饭,不会在傍晚告诉我他在打球,不会告诉我他晚自习偷跑回寝室冲凉,再也没有晚安这两个字。深夜我听着许嵩的灰色头像,觉得这歌真好。有一天,阿狸说,小箩姐,我要去北海道,那是程诚喜欢的地方。我说,那骆呢?她说,我喜欢程诚。看见她在网络那端打过来的字,突然心疼。
为她,为骆,为林北凡。我和骆,都是无能为力的一方。
那种感觉就是,苍白的青春年少,狠狠的被什么坏东西噬咬了一口。
我那时,是不会把疼痛说出口的人。上课下课,图书馆自习室,就过这些最简单的生活。我撕掉寝室同学放在我书桌上的交谊舞入场券,扔进垃圾桶。我从不和别人一起出去吃饭唱歌。我的耳朵上永远都塞着耳机,循环着周杰伦的新歌旧歌。
五月份的一天,阿狸说,我喜欢程诚,我和程诚在一起了。
我说,嗯。
七月份的一天,骆说,温小箩,我不读书了。我明白他的想法,就不肯多说什么。他说,小箩姐,我爱阿狸。我说,我知道,随缘吧。
阿狸多像林北凡,固守着一座城池,荒了骆的流年。
四,结束。
我一直想把北凡写成故事,想把骆和阿狸留在回忆里。可是,我却不知道怎么才能让这场青春收场。后来,骆走了,去非洲了。现在,他回来了,也有女朋友了。阿狸不再想去北海道了,程诚心里是有别人的,阿狸懂得了。只有林北凡,下落不明。听说他在广东海洋大学读大二了,若你在那里看见一个白净,高大,瘦削,并且时常打篮球的男孩子,那一定是林北凡了。
直到冬天,那个傍晚,大雪漫漫,我打着伞去收一本从茂名邮寄来的日记。我决定冬天过完之前最后去一次茂名。
阿狸说,你要记得,就当自己从来都没有遇见过他。
我说,答应你,只看一眼。
在那个叫做桥头村的公路上,我看见他缓缓的走来,肩上黑色的书包瘪瘪的,像瘦瘦的他。
他看见我,就像不曾认识,我坐在马路牙子上,痛哭流涕。对不起,阿狸。
可是,告别一年后的今天我想说,阿狸,如果你永远把秘密藏在心里,如果北凡的哥哥跟他没有那么相似 ,我是不是就不会像现在这么难过。
林北凡,只有我知道,你一直都在,不曾离开。
你曾在日记里对我说过,如果有下一生,你会到芬兰,因为那里的冬天最干净。
后记:
前几天邮箱里收到了一封来自广州的邮件,里面有骆和他的新婚妻子的结婚照,还有一个粉嫩嫩胖嘟嘟的小闺女的好些照片。有高三那年暑假我们几人一起去茂名一滩游玩的照片,时间把我们的青春定格在那一刻,可是却没有定格住那个美好少年的生命。我时常联系阿狸,昨天她突然跟我说她结婚了。
拍拍胸口,我觉得,我触摸到了一颗最柔软的心脏。
呐。明年春天,我们一起去广州看木棉花开吧。